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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者自行安装新彩电无法收视商家被告上

编辑:admin 2014-04-28 21:47:37 浏览:628  来源:桂林生活网

  在商场买彩电,消费者回家后自行安装,却发现彩电无法收视,但商家不包修也不退换,消费者将其告上法庭,秀峰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进行了调解。

  潘先生于去年在微笑堂商厦购买了一台海信牌彩电,花费5700元。当天,商厦工作人员将彩电送至潘先生住处,准备为他安装彩电,但要额外收取费用,潘先生拒绝了。

  随后,潘先生自行开箱安装彩电,装好后却发现彩电无法收视。潘先生认为是彩电在运送过程中导致屏幕出现了问题,遂找到商家要求退货。但商家以潘先生自行开箱安装为由不予退货,也不愿意无偿返修。

  潘先生一气之下将商家告上法庭,要求商家返还彩电货款5700元。

  商家表示,产品外包装有明确说明:“非海信授权的人员安装造成的产品不良不在包修范围”,消费者要为自行开箱安装彩电负责。

  最终,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了协议:商家表示为潘先生更换彩电屏幕,一切费用由商家承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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