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企业: 为推动我市企业开展科技创新,鼓励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,提升企业创新能力,促进产业结构调整,根据《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》(深府〔2007〕142号)的有关规定,现就2011年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8月1日起至9月30日,统一受理企业申报。申报企业必须在受理期间完成网上申报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。 二、网上申报。申报企业(须先行注册)登录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(www.szsitic.gov.cn)在线填报《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》(填报内容参考附件2),一份申请书仅填写一项产品(“产品型号”处可填写多个产品型号)。确认完整无误后上传,并在线打印《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》。 三、提交纸质申报材料。申报企业应按照《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》第三章的有关款项要求(其中《企业信用信息查询单》可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查询并打印)将《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》连同必备及辅助附件一起编页码加目录胶装成册(用A4复印纸双面复印),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(字),一式两份交至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东厅11—14号市科工贸信委办文窗口。 四、政策咨询电话:82108850、82101954、82107375; 技术支持电话:26712272。 附件: 1.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2.深圳市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申请书(样本仅供参考) 二○一一年七月九日 附件下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