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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低碳照明领域应用浅析

编辑:chris 2011-08-03 14:02:49 浏览:1618  来源:张玉生

  一、概述

  20世纪整整100年里,人类共消耗煤炭2650亿吨,消耗石油1420亿吨,同时排放出大量的温室气体,使大气中CO2浓度在20世纪初不到300ppm上升到目前约400ppm的水平,已经明显地威胁到全球的生态平衡。

  目前我国以及世界很多国家主要依赖燃媒发电(约占70%),每生产1度电,要消耗约350克标准煤,要释放约1公斤CO2。在这种极为严重的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情况下,降低能源消耗,发展低碳经济,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努力的方向。另据统计,目前美国每年照明用电约6000亿度,约占其用电总量的20%;我国每年照明用电约3000亿度,约占全国用电总量的13%,而城市公共照明则在我国照明耗电中占到约30%。

  综上信息,降低照明用电就可以显著节能减排。LED、陶瓷金卤灯、无极灯等新光源具有光效高、显色性好、寿命长等优点,与目前普通光源相比,拥有30-60%的节电效果(在相同照明效果的情况下),推广应用这些新光源,可以显著降低照明用电量,从实现节能减排,发展低碳经济。本文以部分实例,分析探索如何更好采用合同能源管理(EMC)模式,推广应用LED等新光源,发展低碳绿色照明。

  二、合同能源管理(EMC)模式

 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,是上世纪70年代兴起于欧美,发达国家普遍推行,运用市场手段推进节能的服务机制。这种模式的核心是节能服务公司(ESCO)通过与用能单位签订能源管理合同,为客户提供节能诊断、节能方案设计、项目融资和节能改造建设等一整套节能服务,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。

  EMC具有以下三个鲜明特点:

  一是“投入少”,即用能单位不投资或少量投资,即可完成节能技术改造,达成节能降耗目的。

  二是“风险小”,即ESCO承担技术风险和经济风险,客户支付给ESCO的款项全部来自能源节约所带来的项目收益,从而使用能单位有效规避了大量投资和节能产品技术质量风险。

  三是“收益高”,即合同结束后,节能设备和后续节能效益均归属用能单位所有,用能单位可再享受较长周期的回报。

  EMC的三个核心要素:一是节能方案的可行性(一般情况下确保节电率30%以上且技术风险趋零);二是拥有节能项目融资能力;三是用能单位支付节能效益的诚信度。

  EMC的特殊性在于它销售的不仅是产品或技术,更重要的是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节能服务,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,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,在取得经济效益的同时,还可以取得显著的节能减排社会效益,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。

  另外,在低碳照明领域,LED属于高科技绿色照明产品,由于初期的巨额资金投入严重限制了市场推广,通过EMC模式,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ESCO投资为用能单位进行节能改造并提供技术支持,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向ESCO支付项目费用,可以说LED照明与EMC模式是“天仙配”。

  随着国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,大力推进节能减排,引入“合同能源管理”模式,发展节能服务产业,加快照明节能力度,已成为中央和省级政府在节能减排领域的重要举措。2010年以来,我国政府连续出台了《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》、《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关于切实加强城市照明节能管理严格控制景观照明的通知》等文件,明确提出将加大资金支持、实行税收优惠、完善会计制度、加强金融服务,进一步加快推行EMC和振兴节能服务产业、做大做强节能服务企业。

  我们完全可以相信,未来五年甚至更长,EMC模式和低碳照明产品的结合将大放异彩。

  三、合同能源管理(EMC)模式在低碳照明领域应用

  案例一(节能效益分享型——LED路灯)

  。。。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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