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ED产业发展再获推力,我市出台新政策扶持LED中下游封装应用企业发展。记者昨日获悉,我市《关于加快建设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(江门绿色光源)基地暂行优惠办法的补充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已出台,《规定》在专项资金、项目投资优惠、科技创新奖励、品牌标准和专利奖励、市场开拓奖励、人才奖励等方面提供巨大的资金奖励和补贴作出了详细说明。从2011年起,我市将连续两年,每年安排1.5亿元专项资金,支持LED中下游封装应用企业。
【设专项资金】
重点支持中下游封装应用企业
《规定》指出,未来两年,我市将设立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,进一步鼓励LED封装、应用项目的投资,提高封装、应用企业创新能力,打造自主品牌,做大做强我市LED产业。
《规定》对LED封装的新增或扩建投资项目设备投资给予补贴。设备投资总额5000万元(含5000万元)以下的给予设备总额6%的资金补贴;设备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上的,超过5000万元部分给予8%的资金补贴。
对行业协会、商会、产业联盟等中间组织统一组团投资LED封装及应用项目的,除企业享受相应的优惠外,对组织者在其引进的项目正式投产后,根据投产时实际到位的投资总额给予奖励。
【奖励面广】
鼓励科技创新和制定标准
《规定》还特别注重对科技创新方面的奖励:对重大产业化项目、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攻关、重大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等项目,由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招标方式给予支持,一次性给予30—100万元的补贴。
另外,《规定》指出,如果企业获得国家级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、企业院士工作站、检验测试平台、重点实验室等认定的,按国家级50万元、省级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。
《规定》还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标准制定工作。企业或相关机构被正式授权为国家或省级专业技术标准化委员会、分委会等技术标准制定机构的按国家级50万元、省级30万元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。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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